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永发改【2024】1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永顺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顺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永顺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2 建设地点: 永顺县小溪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 工期等):田块整治、补充耕地、部分拦水坝提质改造及新增建设、部分灌渠提质改造及新增建设、部分排渠提质改造及新增建设、部分机耕道提质改造、部分生产道提质改造、部分防护挡墙提质改造、新增标志牌及项目标识牌等。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 招标范围:本项目第一标段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2.4.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本招标文件仅包 括第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8570791.19元 。
2.5 质 量 要 求 : 达 到 湖 南 省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合 格 及 以 上 标 准
(GB/T30600-2022)。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 住建云” 或“ 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
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 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
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 (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 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 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B)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在职员工, 无在建项目(同 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 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 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 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
3.6 ☑ (A)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B)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 (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B)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
下列要求:
/;
3.9 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 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禁止参与本
3.10 其他: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4-4-30至2024-5-10 17:00 时止(北京
时间) 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
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
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 标 人 须 先 在 湖 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统 一 注 册 平 台(网 址 : http://222.240.80.14 :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 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
题请联系: 4009197888)。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湘西州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1☑ (A) 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 (B)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5-23 0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
址: http:\\ggzyjy.xxz.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不见面 开 标室 五 )( 网 址 : http://app.ggzyjy.xx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上公开进行开标, 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湘 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开标室设置线下开标会场(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7 .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I 综合评估法 II 经评审的最
低投标价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1 (A) 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 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 组织 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
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 食宿自理。
8.1☑ (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湖 南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 、 湘 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xxz.gov.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电话:
11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永顺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永顺县湘潭路65号
联 系 人: 周兵
电 话: 153074323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首市乾州金宏帝景同道楼812室
项目负责人: 罗友才
电 话: 13762168698 18797450100 0743-87239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