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龙山县民安老城区城东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新城大道中段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龙发改投〔2021〕2号、龙发改投〔2024〕41号、龙发改招〔2024〕5号、龙建初设审字〔2023〕166号,项目业主为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为准。概算总投资为1203.96万元(工程建设费用958.4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单位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龙山县民安老城区城东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新城大道中段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龙山县民安街道城东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为完善龙山县新城大道(中段)道路建设,改善该道路两侧雨水排放,完善城市雨水管网系统。特对排水新城大道(中段)道路路面下的雨水管道进行设计建设,并进行道路恢复,本项目涉及新建雨水管道一段1212米、新建雨水管道二段1062米、道路恢复改造面积6500平方米。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þ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标人须根据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所有建设任务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以及投资限额控制,配合完成项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报建、目审计结算工作、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控制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和概算审查,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图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投资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且不低于初步设计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的前提下,对本工程各专业设计进行优化和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设计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技术服务等工作。中标人所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应通过施工图审查并达到指导现场施工的深度。
第二部分:采购、施工部分:
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为准;本项目采购、施工应包含设计图纸所含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釆购、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1.5质量要求: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质量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和使用功能,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相关规定要求保修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编号:XXHHZB2024--001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应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þ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þ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þ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6222272。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43-8523902。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华塘街道龙凤商居城城投大厦29楼;
联 系 人:覃雅兴;
电 话:13632959631;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鸿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朝阳路教师花园小区6栋101室;
联 系 人:王玉琪;
电 话:15174300761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