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固废垃圾回收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固废垃圾回收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凤发改字〔2023〕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凰县华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凤凰县华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检测、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凤凰县固废垃圾回收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凤凰县廖家桥镇漾水坨村
2.3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99281.00平方米(148.92亩),总建筑面积20043.3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7354.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垃圾预处理车间、再生骨料生产车间、建筑垃圾堆场、设备用房、传达室等主体工程建设,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建设,购置相应生产加工设备等。项目设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年处理规模240万吨/年,日处理规模8000吨。项目总投资额29456.13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365日历天,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全过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统一组织协调项目各阶段各单项服务的相互配合工作,对全过程各单项服务的进度、质量进行把控,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服务(含文件编制、报审等与招标有关的所有手续的办理)。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工程检测服务: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检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检测、结构检测、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装置检测、消防检测、水电检测、人防检测(如有)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检测的内容;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部分检测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且企业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12月26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25 天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投资8836万元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012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检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中任意三项或以上内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提供联合体业绩的,该业绩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与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一致)或勘察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或检测业绩。
(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2)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监理业绩: ①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②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
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监
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计分。
(5)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6)检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7)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 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设计、造价、招标、监理、检测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拟任监理负责人不允许有在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5)拟任检测负责人(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委派):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任招标负责人(由承担招标任务的单位委派):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原招标师职业资格),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2.7其他要求:①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②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4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监理
任务的单位,须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
3.3.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起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xiangxi.hnsggzy.com)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3-2171711。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 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4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评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凤凰县华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凤凰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三期综合楼4楼415 邮 编: 416200 联 系 人: 柏才能 电 话: 1856909660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办事处朝阳路6号(朝阳大厦)1栋304 邮 编:416000 项目负责人:张美芝(项目负责人)、周春林 电 话:17707438366、188074382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