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长沙路延伸段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龙山县长沙路延伸段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2020】297号、龙发改投【2023】118号、 龙建初设审字【2021】5号、龙建初设审字【2023】64号、龙发改投【2023】125号,项目业主为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及通讯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7087.1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争取国家上级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及县财政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龙山县长沙路延伸段工程 ;
1.2.2 建设地点:龙山县;
1.2.3 项目基本情况: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及通讯工程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4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0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龙山县长沙路延伸段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初步设计、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应通过审图机构的审查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按经审核、备案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专业全过程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工作,满足发包方出具的标准(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工作)等。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要求和经审图机构审核通过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直至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
(3)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按设计文件及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
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1.6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1.7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8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 号令、建设部2000 年第80 号令及现行行业规定要求。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应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②、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要求配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 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上发布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6222272 。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8523018。
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长沙路80号 ;
联 系 人:田钊龙 ;
电 话:13212603313 ;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鑫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镇溪街道办事处文艺路 15 号;
联 系 人:杨德才(项目负责人) 袁霜 ;
电 话:15576924281 19873897456 。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