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9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由湘西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以州水发〔2022〕98号、99号、州水发〔2023〕6号、18号、26号、31号、35号,永顺县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2023〕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顺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本次除险加固项目共有13座水库,其中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10座,涉及砂坝镇、毛坝乡、塔卧镇等7个乡镇13个村,中央项目7个,地方项目6个。主要建设内容为坝基坝肩防渗,坝体整治,新建排水棱体,增设防护栏,溢洪道改造,拆除重建取水卧管及消力井,拆除重建隧洞进口段涵洞,新建工作桥,完善管理用房等。工程总投资约226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C1、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十二个标段。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九冲水库、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2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3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戈铲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4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双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5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那住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6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样品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7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阴沟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8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红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9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雅子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10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亚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1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决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永顺县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C12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永顺县胡家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本项目共有十二个标段。同一投标人仅允许参与其中1个标段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时,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均为无效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3年8月11日18时前(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4.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后台的“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4.4 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5、投标担保
5.1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永顺县水利局,电话:0743-5222924。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棚场街197号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13517433111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喜盈门范城A栋28楼2818室
联 系 人:杨芳、徐芳、李琴
电 话:0731-84886033
传 真:0731-84886033
电子邮件:2731868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