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布新版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省发改委、省公管办发布《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交易事项范围比过去更大,将进一步减少“场外交易”,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
2017年8月,湖南省印发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本)》。运行近两年来,原有目录已不适应国家的发展方针政策需要,突出表现为目录类别少、子项单一,导致一些环境资源类、农村资产类的交易项目在“场外交易”,不仅存在廉政风险而且不利实现利益最大化。
从原目录到新目录有以下三个变化:一是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大幅度扩大。从“五类24项”扩大为“十类45项”。其中,把“林权交易”升级为“林权类”大类,并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权交易。其次,把“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从“资源类”择出,组成新的“环境权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工作中。还新增了“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类”“其他类”。此次《目录》的扩大,还积极的响应着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举措。二是职能描述变化。从“提供服务保障”修改为“提供综合服务和交易见证”,更加明确和强调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见证功能而不是单单的服务机构,为交易平台的运行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三是删除民间投资项目规定内容。该条内容的删除避免了民间投资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却监管无门的尴尬境地,更好的理清了公共资源界线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范围。
下一步,州交易中心将积极与各行政监管部门对接新增目录资源类别的相关政策法规、交易入场事项、交易流程规则和监督监管模式,积极推进职权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以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促进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