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推行全员见证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39号令)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客观记录、及时报告等见证监督职责,州交易中心创新实行了全员现场见证制度,并配套制定了评标评审见证记录表。
为提高全员现场见证制度工作成效,中心班子成员带头参与,并确保人均全年2次以上交易现场见证;科级以上干部按照随机抽取排序轮流参与工程类2000万(含)以上、政府采购类1000万(含)以上项目现场见证;一般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其余项目现场见证。各见证员根据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要求的行为规范,客观填写评标评审见证记录表,公正记录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评标(审)专家基本信息及在评标(审)过程中的表现。该制度于5月6日正式运行,共见证项目58项,记录500余人次交易主体交易行为。详细的记录最大程度地还原了评标评审现场,做到了关键环节全程流痕,为纪委监委、行政监督了解评标评审过程,处理协查协办案件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也进一步规范了评标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及行政监督人员的现场行为。
为进一步将全员现场见证制度落到实处,5月16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翟辉组织业务知识专题学习,就评标评审见证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核实,要求全体见证员严格履行见证职责,分主体类别进行详细客观记录,及时向中心监督科、监察室、公管办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交易过程中的重大异常情况,提高交易服务质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