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交易中心开展国有资产自查清理工作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州政办函〔2019〕22号文件精神,州交易中心积极开展国有资产自查清理工作。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主要针对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国有资产情况。
州交易中心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国有资产清查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成立由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科组成自查小组,对全体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交易业务用房,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面积标准自查。办公室用房处级干部未超过18平方米/人、科级干部及一般干部未超过9平方米/人;服务用房中心61名干部职工人均使用面积未超过8平方米;设备用房未超过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之和的9%。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交易场地标准化程度,规范交易业务用房,在现有场地范围内合理调配,增设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评标(审)专家、行政监督4个自助服务区;争取增设专家隔夜评标区,样品评审封存区,行政监督合议室、专家用餐区等交易场地,最大限度完善功能布局,优化交易环境,服务各方交易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