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价将引入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印发通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72号)将分别于2019年1月1日和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上两个暂行办法引入了信用评价因素,根据不同的评标办法,设置对应的信用评价权重,综合考虑投标企业的整体实力、守信行为、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等因素,实现建筑现场与招投标市场的联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两个暂行办法的施行,将对加强建筑市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及信用记录,规范我省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据悉,与我省签署信用评价结果共享备忘录的省区市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也可以用于我省招投标市场监管。信用信息数据每季度在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网进行公布公示,对信用评价实行分级评价,与其相关的信用评价配套文件办法均在今年已经陆续出台,以上两个暂行办法将与原有对应管理办法并行运行,设置了一段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