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将被联合惩戒
近日,为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24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企业及失信相关人具体包括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以及其他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备忘录》列明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19种行为将被联合惩戒。指出将对惩戒对象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其中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将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等12项惩戒措施;在其他相关领域将采取“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依法对失信企业获得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予以限制”等26项惩戒措施。同时,《备忘录》明确了信息发布平台,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将被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州交易中心积极响应国家、省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实现全国交易信用信息协同共享,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一方面自2017年8月以来,州交易中心实行《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进入州交易中心的每个项目从入场登记受理直至成交见证书(成交确认书)发放的整个交易流程,并对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及行政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记录,最大程度还原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另一方面州交易中心根据《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履职考评实施细则》,按照“一项目一考评、一月一通报”的要求,对考评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评标(审)专家进行通报,已累计通报11期14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