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发〔2015〕2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州政办发〔2017〕4号)精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州各项决策部署;
(二)提供交易活动所必需的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根据交易规则规定的受理资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确保交易项目符合进场交易条件;
(三)参与制定并执行各类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对中介代理机构进行日常考评,维持现场交易秩序;按照交易类别和统一的交易规则,制定网上预约、受理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服务、资料调阅等工作规范;
(四)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为有关部门核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以及交易项目提供服务;
(五)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记录、整理、保存交易全过程相关资料,汇总分析、综合利用交易数据,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开展交易风险监测预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为行政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提供必要条件和平台服务,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的监督执法工作,记录行政监管部门的现场监督执法过程,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违反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七)按规定使用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终端,提供专家抽取服务;分工负责评标评审专家的日常考评,对专家的考勤、遵守现场管理秩序等情况进行记录和考评;
(八)提供交易活动见证服务,配合和协助行政部门进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信息和惩戒措施的汇总、公布,提供信息披露、奖惩记录公示等信息平台;
(九)按照规定收取有关费用;代收、代退法定交易保证金;
(十)完成州人民政府、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制定中心管理制度、工作流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资产采购及接待工作;负责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务、计划生育、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和军(警)民共建工作。
(三)监督科(监察室)
负责督促各科室职责的落实;负责党风廉政、机关作风纪律、纪检监察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类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督促检查交易规则、流程、制度以及各类日志、台账的落实;负责集中采购类项目招标文件的复审复核和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接待和记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举报和投诉,联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建立投诉举报台账;负责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运行,编制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运行情况专报;配合和协助行政部门进行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失信行为名单的公开披露制度,汇总、公布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信息和惩戒措施;负责跟踪督查进场交易项目的全流程交易记录工作,编制全流程记录要情专报,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异常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报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四)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年度综合预算的编制和申报工作;负责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建立保证金收退台账;汇总分析、综合利用交易数据,编制交易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
(五)工程交易科
负责组织、记录工程建设、环境整治、土地整理、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场内交易活动,提供交易见证服务;负责相关交易资料的形式要件审查;协助行政监管部门、监察机关及监督科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工程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发布及统计、分析工作,开展交易风险监测预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月提交统计分析报告;建立工程类项目交易台账,收集、整理、归档项目交易全过程资料。
(六)政府采购科
负责组织、记录分散采购(含医疗采购类)及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的场内交易活动,提供交易见证服务;负责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运行、管理及相关项目的网上采购工作;负责相关交易资料的形式要件审查;协助行政监管部门、监察机关及监督科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分散采购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发布及统计、分析工作,开展交易风险监测预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月提交统计分析报告;建立分散采购类项目交易台账,收集、整理、归档项目交易全过程资料。
(七)资源交易科
负责组织、记录土地使用权、土地指标、矿产业、采砂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场内交易活动,提供交易见证服务;负责相关交易资料的形式要件审查;协助行政监管部门、监察机关及监督科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资源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发布及统计、分析工作,开展交易风险监测预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月提交统计分析报告;建立资源类项目交易台账,收集、整理、归档项目交易全过程资料。
(八)产权交易科
负责组织、记录产(股)权交易、国有资产处置、林权交易等国有资产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场内交易活动,提供交易见证服务;负责相关交易资料的形式要件审查;协助行政监管部门、监察机关及监督科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发布及统计、分析工作,开展交易风险监测预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月提交统计分析报告;建立国有资产类项目交易台账,收集、整理、归档项目交易全过程资料。
(九)综合管理科
负责招标人、采购人、转让方、出让方的业务受理、分发和管理;负责收集、存储和推送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安排项目交易时间及场地;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记录、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负责评标评审环节的协调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评标区管理日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中介代理机构入场交易活动的日常考评工作;建立交易项目的档案管理台账,负责录音录像和其他各类资料的存档调阅工作;协助行政监管部门、监察机关及监督科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十)专家管理科
按规定使用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终端,提供专家抽取服务;配合完成评标评审专家的集选,开展评标评审专家的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专家管理日志,如实记录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管理、考勤、遵守现场管理秩序情况;按照一项目一考评原则,负责评标评审专家的日常考评工作。
(十一)信息管理科
负责编织起草中心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牵头负责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与落实;负责中心电子信息化平台系统(电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心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中心网络安全、信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相关工作;建立软硬件设备巡查日志,负责各类软硬件维护及日常管理;负责对软件系统研发、硬件设备供应等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第三方服务主题的管理及工作协调。
机关党委。负责中心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
经费由州财政列支。
四、其他事项
州政府采购中心的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等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筹管理使用。
五、附则
本规定由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