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失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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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8-08-01 12: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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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失效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益阳市发改委,各有关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湘建建〔2013〕18号)已于2018年3月1日到期,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文件已超过有效期自动失效。为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经研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施行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之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事宜。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