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制度】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推动中心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帮扶责任,全力做好对永顺县泽家镇柏杨村的驻村帮扶工作。经中心党组研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扶贫工作摆在首位
扶贫工作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扶贫工作当成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任务,做到心到、眼到、身到,以高度的责任心、务实的作风、高质量的工作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
二、调整充实队伍,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后为:党组书记、主任翟辉负主要领导责任,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新负分管领导责任,驻村工作队负直接责任,干部职工负责联系户扶贫工作的具体责任。孔祥立同志协助翟辉同志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彭璐同志继续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相关工作,监督科负责督促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人事科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明确帮扶责任,强化职责担当
按照“帮扶队员当代表,驻村单位做后盾,单位领导负总责,所有干部共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类帮扶主体的帮扶责任。
1.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落实脱贫攻坚帮扶的领导责任;经常深入帮扶村、户开展调研或现场办公,指导帮扶村理清思路,找准脱贫路径,完善脱贫举措;定期听取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障其顺利开展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或班子会专题研究驻村帮扶工作。
2.驻村第一书记。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努力把村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落实精准扶贫各项制度,办好惠民实事;积极到相关部门汇报衔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带领村干部开展坐(值)班级及民事代办;做好村里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3.驻村工作队。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精准扶贫国扶系统数据、“一户一档”和国家《扶贫手册》信息核对工作,确保相关数据信息与贫困户实际情况相一致,及时更新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信息数据;对贫困村村情、民情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脱贫规划,“一户一法”制定贫困户帮扶规划;着力加强贫困村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变村容村貌;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引导贫困村党员群众发展特色效益产业;千方百计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生计困难,及时掌握生产生活情况,根据农时和贫困户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入户开展帮扶活动。
4.帮扶干部。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勤走访,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主动联系各自结对帮扶贫困户,详细了解结对其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规范、完整、实事求是填写《扶贫手册》;深入了解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进一步完善帮扶措施,通过精准施策,实现帮扶贫困户如期脱贫、稳定脱贫。
四、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协调联络
1.驻村工作队要加强与永顺县、泽家镇的联系,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5篇;每月报工作驻村扶贫工作清单至人事科。
2.监督科要加强与州纪委相关科室的联系,主动汇报扶贫工作。对本单位驻村工作开展情况要大胆执纪,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就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及中心党组布置的相关工作每月开展1次督查。
3.人事科要加强与州驻村办、州扶贫办、州攻坚办等“三办”的联系沟通,注重宣传单位精准扶贫工作。
五、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扶贫实效
1.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走访8次,帮助驻村帮扶工作队协调解决问题、现场指导工作。
2.驻村第一书记要坚持吃住在村,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宿村10晚以上;每周召开1次工作例会;严格按照“一月一走访、一月一清零、一月一报告”要求,做实做细工作。
3.驻村工作队每月驻村20天以上,宿村10晚以上;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记好扶贫工作日志;严格按照“一月一走访、一月一清零、一月一报告”要求,做实做细工作;定期向单位领导及州县扶贫部门汇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4.帮扶干部每年至少走访12次,与各自结对帮扶对象每周至少通话1次,并做好结对帮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