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保靖县第二批53间国有商业门面及仓库5年经营权拍租会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
保靖县第二批53间国有商业门面及仓库5年经营权拍租会项目的原《租赁合同》样本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则重新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现更改为:“租赁期共 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现重新上传《租赁合同》样本。
特此通知!
湖南乾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月5日
附件:补充通知扫描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