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结束】保靖县迁陵镇朝阳路地块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编号 | 保国土网挂字[2018]10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2018年10月19日 08:00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8年10月26日 16:00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10月28日 16:00 | ||
土地位置 | 保靖县迁陵镇朝阳路(原织布厂周边) | ||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15992.76平方米 | ||
出让年限(年) | 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起 始 价(万元) | 2500.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000.0 | 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 5.0 |
竞得人名称 | 保靖县家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交价(万元) | 2500.0 |
成交时间 | 2018年10月28日 | ||
其他交易条件 | 1、该项目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竞买人必须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具备房地产开发相关资质。
2、竞得人需向原厂宿舍职工按以下标准的房源供安置户自行选定,其中90㎡的建筑面积由竞得人无偿提供,超出面积部分由安置户按以下价格标准向竞得人购买,安置房共计19套,具体要求如下:
(1)电梯房
户型:三室两厅两卫一厨;建筑面积:分别125㎡(±3%),无偿安置建筑面积:90㎡,超出安置面积部分单价:3300元/㎡,六层以下(含六层)不计楼层差,六层以上缴纳楼层差标准:20元/㎡/层(不含顶层);
(2)楼梯房
户型:三室两厅两卫一厨;建筑面积:分别125㎡(±3%)和105㎡(±3%)两种,无偿安置建筑面积:90㎡,超出安置面积部分单价:2900元/㎡,安置楼层标准按原职工居住楼层+1层不计楼层差,提高楼层按20元/㎡/层(不含顶层)标准缴纳楼层差。
以上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除上述条件外的其他条件以竞得人与安置户签订的协议为准,办证相关费用(契税、公共维修基金、水、电、气开户、物管费、工本费等)由被安置户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