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洲新城公共停车场附属工程 溪洲新城公共停车场附属工程标段[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4-080
2)采购代理编号:HNGZCG-2024-010
二、采购项目预算:3871689.43元
三、采购项目名称:溪洲新城公共停车场附属工程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永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府正街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万玖仟柒佰肆拾贰元叁角玖分(¥:3809742.39元)
评审总得分:90.34分
五、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溪洲新城公共停车场附属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停车场东出口道路,经幼儿园大门边接近司城西路及绿化、人行道、照明;本次设计 K0+000~K0+273.909 采用设计速度 20km/h 双向四车道的城市支路标准;K0+273.909~K0+467.178 采用设计速度 20km/h 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标准,本项目设计起点接司城西路,终点接溪州大道,全长约 0.467178 公里(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采购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经理:鲁丽娅;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证、证书编号:湘243171862636。 |
六、评审专家名单:杨军(组长)、刘海燕、彭祖峰(业主评委)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计取代理费。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自收到本告知书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联 系 人:陈小兵
联系方式:15377439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示范园707室
联 系 人:陈二林
联系方式:18707438769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兵、陈二林
电 话:15377439855、18707438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