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城镇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备补充采购) 吉首市城镇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备补充采购)标段[成交公告]
受吉首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湖南大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吉首市城镇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备补充采购)”组织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3年1月9日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七及评标九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结束了开标、评标活动,经采购人确定,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23-068
委托代理编号:HNDYGZ-2023-029
二、项目名称:吉首市城镇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备补充采购)
三、采购预算:90.00万元
四、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 |
投标报价(元) |
评审总得分 |
评审排序 |
备注 |
长沙市建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887000.00 |
80.65 |
1 |
|
湖南品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875600.00 |
79.6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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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明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849800.00 |
66.3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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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齐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788000.00 |
54.7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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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艾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779000.00 |
50.08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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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审核不通过 |
8500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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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长沙市建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江背镇朱桥村218号
中标金额:捌拾捌万柒仟元整(¥887000.00元整)
六、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云、陈景芳、朱长城、杨志、欧志升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壹万元整,由采购人支付。
九、公告期限: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吉首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吉首市武陵东路
联 系 人:田少君
联 系 电 话:15874301987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大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高新区·宏大广场2号公寓楼7层
联 系 人:尚雪娇(18608438865)、杨玲(18574348519)
电 话:0743-8226677
附件:开标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