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天行健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旅游车辆采购[公告澄清]
吉首市天行健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旅游车辆采购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天行健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旅游车辆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HNZT-2024GCXX004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
原采购文件: |
现更正为: |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中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技术参数 1、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无负偏离的本项计 80 分; 2、一般技术参数(即非“★”参数)存在负偏离, 每条负偏离扣 4 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规格中要求该项参数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形式,并在技术 条款响应/偏离表中注明页码。如无相关证明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不完整,则在评审中有可能按相应负偏离计算;此项只做评分因素,不做废标条件) |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中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1、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无负偏离的本项计 60 分; 2、一般技术参数(即非“★”参数)存在负偏离, 每条负偏离扣 3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规格中要求该项参数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 术白皮书、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形式,并在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中注明页码。如无相关证明文件 或相关证明文件不完整,则在评审中有可能按相应负偏离计算;此项只做评分因素,不做废标条件) |
更正内容二:
原采购公告及文件: |
现更正为: |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中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整车油耗 投标车型营运公告百公里油耗≤15 的得 10 分,百公里油耗≤16 的得 5 分,其余不得分。 (标书内提供相关资料佐证,不提供者不得分) |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中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整车油耗 1、投标50座车型营运公告百公里油耗≤25的得 5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20座车型营运公告百公里油耗≤15 的得 5分,其余不得分。 (标书内提供相关资料佐证,不提供者不得分) |
更正内容三:原采购公告及文件: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中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增加一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少于4张车身外观照片(涵盖车头、车侧,车尾),不少于4张内饰照片(涵盖驾驶位,中控台、座椅、过道),评标委员会横向对比各投标车型,直观效果能满足采购需求的评为优,得20分;部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评为良,计10分;完全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计分。
更正日期:2024年3月26号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吉首市天行健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吉首市矮寨镇
(3)联系人: 邓先生
(4)电 话:18974393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麓谷街道麓龙路 199 号麓谷商务中心 A 栋 1204-2
(3)联系人:张鹏
(4)电 话:17374343330
注: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中有与以上更正事项和更正内容不符的,以上更正事项和更正内容为准。
附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