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告澄清]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XXZCJC[2023]0064
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23-10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封面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XXZCJC[2023]0064
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23-100012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 11 月
更正为: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采购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XXZCJC[2023]0064
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23-100012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 12 月
2、原采购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12-6 24:00:00止(北京时间,下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1 09:30:00(北京时间);
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12-11 09:30:00(北京时间) |
第二章第21款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1 09:30:00 |
更正为: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12-13 24:00:00止(北京时间,下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09:00:00(北京时间);
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12-14 09:00:00(北京时间) |
第二章第2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4 09:00:00 |
3、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删除:(货物类)
4、原采购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一、响应文件封面
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供应商名称:
十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附件18-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请进行勾选打“√”):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
¨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加 (采购单位)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9.1条要求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请认真填写,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不按要求填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3、投标供应商对本声明函的真实内容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更正为:
一、响应文件封面
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日期:
十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附件18-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请进行勾选打“√”):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
¨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加 (采购单位)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9.1条要求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请认真填写,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不按要求填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3、投标供应商对本声明函的真实内容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项目评标组织方式修改为:远程异地评标。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更正后距离开标不足5日,开标时间延至2023年12月14日9: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 姚敦凡 0743-852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743-8523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敦凡
电 话:0743-8523018
附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