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监委留置中心(清水湾)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公告澄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州财采计-2023-10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州纪委监委留置中心(清水湾)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5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评分标准中
1.
人员配备 (30分) |
5、投标人拟派4名中式厨师,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厨师证的,一人得5分;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二级厨师证的一人得3分,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下厨师证的一人得2分。拟派1名中式面点师,持有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0分)(注:提供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及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电子图片,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更改为:
人员配备 (30分) |
5、投标人拟派4名中式厨师,持有一级及以上厨师证的,一人得5分;持有二级厨师证的一人得3分,持有二级以下厨师证的一人得2分。拟派1名中式面点师,持有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0分)(注:提供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及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电子图片,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2.第54页(一)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1.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委派人员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更改为:
第54页(一)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1.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委派人员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3.第68页 1.提供书面承诺序号5.7的人员满足年龄、岗位及上岗前提供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合法证明等要求;2.提供序号1.2.3.4.6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合格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社保证明及相应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更改为:
1.提供书面承诺序号5.7的人员满足年龄、岗位及上岗前提供健康证等要求;2.提供序号1.2.3.4.6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社保证明及相应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 2023年5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州纪律审查案件管理服务中心
(2)地 址: 吉首市沙子坳团结广场州委大院
(3)联系人: 田女士
(4)邮 编: 416000
(5)电 话: 13787908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湘西州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3)联系人:向女士
(4)邮 编:416000
(5)电 话:0743-8523690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