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告澄清]
古丈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澄清公告
古丈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证项目评审质量,实现项目充分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有关规定,现就采购文件中有关评审内容澄清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古丈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古财采计-2022-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古丈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17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中
评标项 (权值) |
评审 因素 |
分值 |
评标标准和计分分值 |
技术评价项 |
应急保障和社会责任 |
4分 |
投标人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如新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并做出积极贡献或积极捐赠防疫物资,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表彰的计4分,获得省级政府部门表彰的计3分,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表彰的计1分,获得县(市)级政府部门表彰的计0.5分,本项评审不累积计分,本项评审因素得分最多计4分。 评审依据和说明 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关表彰的荣誉证书或政府红头文件或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内容截图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本项评审不计分。 |
商务评价项 |
创文创卫经验 |
6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同类项目运营服务期间曾协助项目所在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成功的环卫类项目业绩,每有一个计2分;协助项目所在地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成功的环卫类项目业绩,每有一个计1分。 本项“创文创卫经验”评审因素得分最多计6分。 评审依据和说明 协助创建(或复审)创文创卫成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nhc.gov.cn/)和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等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评审不计分 |
评标项 (权值) |
评审 因素 |
分值 |
评标标准和计分分值 |
技术评价项 |
应急保障和社会责任 |
4分 |
投标人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如新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并做出积极贡献或积极捐赠防疫物资,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表彰的计4分,获得省级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计3分,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计1分,获得县(市)级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计0.5分,本项评审可跨级(国家、省、地市、县级)或同级(国家、省、地市、县级)累积计分,本项评审因素得分最多计4分。 评审依据和说明 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关表彰的荣誉证书或政府红头文件或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内容截图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本项评审不计分。 |
商务评价项 |
创文创卫经验 |
6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同类项目运营服务期间曾协助项目所在地创建(或复审)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成功的环卫类项目业绩,每有一个计2分;协助项目所在地创建(或复审)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成功的环卫类项目业绩,每有一个计1分。 本项“创文创卫经验”评审因素得分最多计6分。 评审依据和说明 协助创建(或复审)创文创卫成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nhc.gov.cn/)和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等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评审不计分 |
澄清日期:2022年5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有与以上修改澄清事项内容不符的,以以上修改澄清事项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看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下载查阅采购文件;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古阳镇茶城南路老塘坊27号(社保局四楼)
联系方式:罗璇(1357434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大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4层1406
联系方式:尚雪娇(18608438865)、田欣榕(18974334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璇、尚雪娇
电 话:13574340911、1860843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