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公告澄清]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
澄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145号
3、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1、采购代理编号:ZHLX2021-11071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17:00时
3、第四章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本项目不适用) |
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的采购:(1)在价格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本项目不适用) (2)在技术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本项目不适用) (3)在商务评标项中,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的加分。(本项目不适用) |
修改为:
1、采购代理编号:ZHLX2021-1107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20日17:00时
3、第四章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的采购:(1)在价格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 (2)在技术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 (3)在商务评标项中,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的加分。 |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有与以上修改内容不符的,按以上修内容为准。原电子招标文件生成有误,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采购业务→答疑文件下载→领取答疑澄清文件→自行下载查阅新的答疑文件。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鄢帆
电 话:18974378969
地 址:吉首市人民南路72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慧玲
电话:15874337088
地址:湖南省湘西经济开发区龙凤社区文瑞泽宇4号楼303室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鄢帆1897437896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高慧玲 1587433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