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PPP项目(第二次)[公告澄清]
永顺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PPP项目(第二次)
答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
《永顺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PPP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 P29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设计优化方案
原文:“对溪州新城污水处理厂现有设计成果提出优化方案……”
问题:随招标文件一并公布的资料中未包含项目现有设计成果,请提供项目环评及批复、可研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等现有设计成果。
答:现将项目环评批复、可研及批复、初步设计等现有设计成果文件相关资料上传到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问题二:
《永顺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PPP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 P34(五)项目投融资结构
原文:“项目资本金暂定为项目总投资10857.78万元的20%,并等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约为2171.56万元……”
问题:如果投标人为外商投资型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调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调整。
答:如果投标人为外商投资型企业,则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按1:9的股权比例相应调整注册资本金。
采购人: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彭武明
联系电话:13787929328
采购代理机构: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婷
电 话:153644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