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光明棚户区(洪涝区)改造项目电梯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公告澄清]
吉首市光明棚户区(洪涝区)改造项目电梯招标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吉首市光明棚户区(洪涝区)改造项目电梯招标项目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商务部分制造商综合实力中“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项目所在地制造商分公司委派)具有机电类壹级建造师证书的计4分,具有机电类贰级建造师证书的计2分”修改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制造商委派或项目所在地制造商分公司委派)具有机电类壹级建造师证书的计4分,具有机电类贰级建造师证书的计2分”。
2、因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