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供水保障建设项目开展水样采集及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凤财采计-2024-000022
委托代理编号:XXHW-2024-FW-1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供水保障建设项目开展水样采集及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
原招标文件内容: |
现更正为: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执行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97项检测参数资质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要求 |
(2)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及标准 第二节 评审方法及标准 原招标文件内容:
附表3 评审因素和标准
评审因素和标准
序号 |
项目 |
计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20分) |
磋商报价 |
2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即:满足建设投资要求,运营基础费最低】,为磋商基准报价,其价格分为满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权重 |
2 |
技术 (55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20 |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概况针对本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检测方法、检测场地、实验室安全、检测服务团队安排等,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性、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且可实施性强,以上有关检测技术及方案合理的计20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0分。 |
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 |
10 |
质量体系和工作制度的完整性、质量控制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可行程度等,质量体系和工作制度完整、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计10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不合理)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 0 分。 |
||
进度控制及保障措施 |
10 |
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等,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评价优的,计10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不合理)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 0 分。 |
||
|
|
服务承诺 |
5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作出的服务承诺,服务质量承诺、服务响应的时效性,方案内容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可实施性强的,计5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不合理)的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 0 分。 |
|
|
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 |
10 |
对于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等情况,方案内容全面、清晰、准确、完整、可行性强的,计10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不合理)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 0 分。 |
3 |
商务 (25分) |
硬件设施 |
7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套设备及设备保障情况,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满分7分,每缺一样扣1分。 (供应商提供设备台账以及供应商的仪器发票,提供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人员配备 |
9 |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实验授权签字人并具有环境类或检验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计3分;中级职称的,计1分; (2)投标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为实验授权签字人并具有环境类或检验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计3分;中级职称的,计1分; (3)团队成员中具备环境类或检验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10人(含)及以上的,计3分,5-10人的计1分,5人以下人数不计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 (备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上述人员中有从相关单位退休后被聘用的可提供与供应商的有效劳务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同类业绩 |
9 |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4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的计3分,满分9分,未提供不计分。 (需同时提供合同和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现更正为:
附表3 评审因素和标准
评审因素和标准
序号 |
项目 |
计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10分) |
磋商报价 |
1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即:满足建设投资要求,运营基础费最低】,为磋商基准报价,其价格分为满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权重 |
2 |
技术 (55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20 |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概况针对本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检测方法、检测场地、实验室安全、检测服务团队安排等,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性、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且可实施性强,以上有关检测技术及方案合理的计20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0分。 |
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 |
10 |
质量体系和工作制度的完整性、质量控制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可行程度等,质量体系和工作制度完整、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计10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不合理)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 0 分。 |
||
进度控制及保障措施 |
10 |
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等,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评价优的,计10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不合理)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 0 分。 |
||
|
|
服务承诺 |
5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作出的服务承诺,服务质量承诺、服务响应的时效性,方案内容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可实施性强的,计5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不合理)的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 0 分。 |
|
|
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 |
10 |
对于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等情况,方案内容全面、清晰、准确、完整、可行性强的,计10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不合理)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 0 分。 |
3 |
商务 (35分) |
检测能力 |
10 |
供应商水质检测能力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 97 项检测参数资质要求的计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提供相应检测证书及资质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硬件设施 |
7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套设备及设备保障情况,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满分7分,每缺一样扣1分。 (供应商提供设备台账以及供应商的仪器发票,提供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人员配备 |
9 |
(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实验授权签字人并具有环境类或检验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计3分;中级职称的,计1分; (2)投标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为实验授权签字人并具有环境类或检验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计3分;中级职称的,计1分; (3)团队成员中具备环境类或检验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10人(含)及以上的,计3分,5-10人的计1分,5人以下人数不计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 (备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上述人员中有从相关单位退休后被聘用的可提供与供应商的有效劳务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同类业绩 |
9 |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4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的计3分,满分9分,未提供不计分。 (需同时提供合同和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同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与磋商采购相关文件、资料及更正公告等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凤凰县沱江镇新田垅路17号
联系方式: 田晓星 18627439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湘西浩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凤凰沱江镇李子园巷122号
联系方式: 田吉珍13787906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晓星、田吉珍
电 话: 18627439059、13787906588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