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干溪水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干溪水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8日
3、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23-064
4、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00分
5、更正内容:
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施设计所有相关内容。即招标文件:
(1)第二章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35.1(1)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更正为:中标签订合同后,预付款支付中标金额至 10% ,专题报告成果通过采购人审核支付中标 金额至 20% ,勘察成果通过采购人审核支付中标金额至35%,可研成果通过采购人审核支付中标金额至 45%,提交项目初步设计完整成果并通过采购人审核支付中标金额至75% ,剩余款项在中央资金下达后支付中标金额至100% 。
(2)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工作范围更正为:干溪水库建设工程勘测设计项目,包括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专题报告(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和移民安置五项)。
(3)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第3点更正为:3、(1)完成勘察及测量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含地勘、测量);(4)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和移民安置专题报告;(5)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的立项、 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4)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四、服务期限更正为:总服务期限120日(签订合同及业主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后 3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可研批复后90日完成地勘、初步设计。可研批复后90日完成专题报告(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和移民安置五项);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吉首市水利局
(2)地 址: 乾州新区市政大楼
(3)联系人: 舒煜峰
(4)电 话: 1887438083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建智慧谷二区11栋
(3)联系人: 徐溶、常丽佳、张子涵
(4)电 话: 0731-89767891 手机:1867484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