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民族幼儿师范学校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食堂用具)采购[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22-027 采购代理编号:广信公招【2022】第021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民族幼儿师范学校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食堂用具)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评标方法及标准 对原招标文件有关“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中对《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综合实力、售后服务”评审标准作出以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综合实力、售后服务”内容 更正内容如下 1、投标供应商在安全、节能、环保技术方面取得国家权威职能部门颁发的证书,每提供一个计2.5分,最多计25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为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不计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供应商在安全、节能、环保技术方面取得国家权威职能部门颁发的证书,且与本项目采购产品有相关联的每提供一个计2.5分,最多计25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为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不计分。 2、所投监控产品厂家应在产品质量管理、设计、制造、风险控制等方面均处于行业较先进水平,具备CCC现场检测实验室资质的,计2.5分,不提供不计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此评分项已删除,不作评分要求。 3、所投监控设备生产厂商获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证书计2.5分,不提供不计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此评分项已删除,不作评分要求。 4、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便捷及时切合实际的现场售后服务保障,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长短和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进行排序计分,响应时间最短、且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的计10分,每降一个名次扣1分,以此类推。 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便捷及时切合实际的现场售后服务保障,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长短和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进行排序计分,响应时间最短、且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的计15分,每降一个名次扣1.5分,以此类推。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公告中有与上内容不符的按以上更正具体内容为准。 2、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 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看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下载或查阅与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资料等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1采 购 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联 系 人:张欣 1.3电 话:18774330413 1.4地 址:吉首市建新东路1号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1名 称: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办事处朝阳路6号(朝阳大厦)1栋304室 2.3联系人:张琴琴、符君莲 2.4邮 编:416000 2.5电 话:0743-8521508 2.6电子邮箱:420944850@qq.com
附件:更正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