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站点建设货物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州财采计-2021-200129
委托代理编号:HNAT-2021-05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站点建设货物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评审方法及标准
对原招标文件有关“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中对‘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有关技术部分“产品成熟度”评审标准作出以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内容:
二 |
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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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品成熟度 |
64分 |
1.所投高清号牌抓拍系统及侧后抓拍摄像机设备厂家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 CCC现场检测实验室资质的得7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2.为保证系统安全性,保证相关单位具有专业的信息安全研发及较强的事件分析能力,所投高清号牌抓拍系统及侧后抓拍摄像机设备设备厂家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等级证书的,一级证书计8分,二级证书计4分,三级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证书计 2 分,没有提供不计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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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投900万环保抓拍机及智能补光灯设备厂家应具备良好的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获得过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政府质量奖”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得8分,市级的得4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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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投900万环保抓拍机及智能补光灯设备厂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计7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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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或厂家为湖南省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合格供应商,评估为“优+”的计 8分,评估为“优”计4分,评估为“优良”计2分。评标依据: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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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选用称重设备技术先进,通过国家科技成果鉴定,且成果水平达到国际先进的,得 8 分,达到国内领先的,得 4 分。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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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选用动态称重系统准确度必须达到《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 5 级标准。如称重系统准确性达到 2 级的或以上的,投标人能够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的得 6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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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不停车检测系统能适应实际道路行车时的各种车速,从车辆停车、超低速通行直至道路最高限速范围内,均可准确称重。需提供计量技术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 》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每份《检定证书》内应同时包含以下内容:①静态检定结果,至少 III 级合格;②动态检定 5 级合格,且动态检定车辆运行速度至少达到80km/h;每提供一个不同项目的检定证书得 6 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 |
变更内容:
二 |
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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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品成熟度 |
64分 |
1.所投高清号牌抓拍系统及侧后抓拍摄像机设备厂家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 的 CCC 现场检测实验室资质的得 6分, 没有提供不得分。(注: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2.为保证系统安全性,保证相关单位具有专业的信息安全研发及较强的事件分析能力,所投高清号牌抓拍系统及侧后抓拍摄像机设备设备厂家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等级证书的,一级证书计8分,二级证书计4分,三级证书计2分, 没有提供不计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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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投 900 万环保抓拍机及智能补光灯设备厂家应具备良好的产品品质及服务质 量,获得过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政府质量奖”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得 6 分, 市级的得3分, 没有提供不得分。(注: 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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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投称重系统产品对于以下异常行驶行为均能进行检测: (1)跨车道行驶或压称台链接缝行驶; (2)断速行驶车辆能准确称量; (3)两车并排行驶; (4)S型行驶。 投标人应提供计量技术部门出具的检测、测试报告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报告内应同时包含以上(1)至(4)的检测内容,称量结果满足现行国标或检定规程要求的5级准确度等级最大误差不得超过±2.5%。每提供一个不同省份相关证明材料得2分,同一省份的多份材料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10分。提供相应检测、测试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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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选用称重设备技术先进,通过国家科技成果鉴定,且成果水平达到国际先进的, 得 8分, 达到国内领先的, 得4分。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 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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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选用动态称重系统准确度必须达到《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 5 级标准。如称重系统准确性达到 1 级的得10分,2级得8分,三级得5分,四级得2分,投标人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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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不停车检测系统能适应实际道路行车时的各种车速,从车辆停车、超低速通行直至道路最高限速范围内,均可准确称重。需提供计量技术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每份《检定证书》内应同时包含以下内容:①静态检定结果, 至少III级合格; ②动态检定5级合格, 且动态检定车辆运行速度至少达到 80km/h;每提供一个不同项目的检定证书得 8分, 本项最高得 16 分。 |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保证金缴纳时间等内容变更
原招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点位2(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5)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含),以银行回单为准。
现变更为: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点位 2(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5)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含),以银行回单为准。
3、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0日
1、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公告中有与上内容不符的按以上更正具体内容为准。
2、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看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下载或查阅与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资料等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团结西路 20 号
(3)联系人:卢先生
(4)电 话:18074347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 31 号绿地时代广场 5 栋 2604 房
(3)联系人:龚女士
(4)手 机:1300743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