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乡镇垃圾收运体系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乡镇垃圾收运体系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泸财采计[2021]003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9月17日
四、更正事项及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四点: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3、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公开开标。
更正为:3、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公开开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更正为:
第三章第25.1款 |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详细地址: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
。
3、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九、其他规定: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 |
更正为: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 |
五、更正日期:2021年9月22日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与上内容不符的按以上更正具体内容为准。
七、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看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下载或查阅与招标采购相关文件、采购文件、资料及更正公告等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告
采 购 人: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启兵
联系电话:13508435866
地 址:泸溪县朝阳路125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浩然
电 话: 0743—8523690
地 址: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府服务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