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和安全利用项目[变更公告]
龙山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和安全利用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山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和安全利用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龙财采计[2020]0032
3、委托代理编号:HNTC-2020XXCG008
4、首次公告时间:2020年8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二章磋商须知“附页1 评审因素和标准 ”更正如下:
序号 |
项 目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1 |
叶面阻控剂 (10分) |
1、投标人使用的叶面阻控剂有农业部正式登记证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农业部官网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拟使用的叶面阻控剂满足产品登记指标:水剂:水溶性硅(si)含量≥60g/L的计2分,每提高10g/L再计1分;粉剂:S i含量≥10%,水不溶物含量≤5%的计2分,si含量每提高10%再计1分 ;本两项因投标人最多选择一项投标,因此本项评分最高计4分。【提供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影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投标拟使用的叶面阻控剂2016年以来参加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新产品新技术集中展示,通过专家筛选和评审,早晚稻平均稻米降镉率≥17.5%的,计5分;16.5%≤降镉率<17.5%的,计3分;15%≤降镉率<16.5%的,计1分;降镉效果<15%的,不计分。【提供集中展示试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0-10 |
2 |
土壤调理剂 (10分) |
1、为保障产品降镉效果,投标人所投土壤调理剂产品主要技术指标满足产品登记证要求的且有有农业部登记证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农业部官网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投标人所投土壤调理剂产品自2017年以来参加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新产品集中展示,早、晚稻稻米平均降镉率≥45%,计5分;早、晚稻稻米平均降镉率,35%≤降镉率<45%,计3分;早晚稻稻米平均降镉率<35%的不计分。 其他有害重金属成分如镉、汞、铅、铬、砷超过国家标准的,不计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影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0-10 |
3 |
有机肥(5分) |
1、投标产品具有省级以上登记证书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提供登记证书影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为保证产品质量,投标人所提供的有机肥符合招标条件需求(附后)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产品检测报告影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0-5 |
4 |
生石灰 (5分) |
氧化钙含量≥70%的计5分, 氧化钙含量≥65%的计3分, 氧化钙含量≥60%的计1分。 其他有害重金属成分如镉、汞、铅、铬、砷超过国家标准的,不计分。【提供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年产品检测报告影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0-5 |
5 |
绿肥(紫云英等) (5分) |
所投绿肥(紫云英等)种子检测报告发芽率≥90%计5分,≥85%计3分,≥80%计1分。【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影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0-5 |
6 |
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15分 |
1、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中技术模式、组织实施、物资保障、技术支撑、质量保证措施、宣传及技术服务培训、产品废弃物处理、风险管控及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分档计分。方案完整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10分;方案欠完善、欠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计7分;方案完整性差、可行性差的计4分;其余的计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人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计5分;欠完整、欠合理的计3分;方案完整性差、可行性差的计1分;其余的计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
0-15 |
7 |
综合实力 30分 |
1、投标人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农学、植保、环保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计3分【提供职称证书、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拟投入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具有3个(含)以上专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计3分,每缺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职称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或聘用合同及聘用人员近半年任意三个月劳务或费用发放银行流水记录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0-6 |
8 |
投标人配备技术服务车辆1台、无人机3台、深旋耕机2台以上,满足的计6分,少一台扣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计0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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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生产经营许可证副证上有本项目所投品种的计3分;投标人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副证上本项目所投品种鉴定登记证书的计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副证复印件、品种鉴定登记证书影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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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计3分。(原件备查,否则此项不计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信用评估中心出具的AAA 级信用登记证书及信用评级报告的,计3分,AA级计2分;A级计1分。【提供影印件查加投标单位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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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7年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开展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项目、土壤安全利用服务采购项目、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项目的类似业绩,每项计1分,最高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影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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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响应文件编制 (5分)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计算不准确,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0-5 |
14 |
报价(15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经过扣除以后的供应商的最低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0-15 |
合计 |
100 |
|
100 |
备注 |
评分标准中涉及到原件备查的,由投标人将原件装至密封袋中单独递交且列明原件清单,如未递交原件的将不予计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物资采购详细技术参数要求”相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1、施用土壤调理剂:以产品有效肥料登记证原件为准。
2、喷施叶面阻控剂(中量元素肥料):以产品有效肥料登记证原件为准。
3、种植绿肥
绿肥(紫云英等)种子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绿肥种子》(GB 8080-2010)质量标准,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规定;产品必须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995)进行检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必须对以下技术要求中所提到参数逐项检测并出示结果:净度≥97.0%、发芽率≥80%、水分≤10.0%。
4、施用有机肥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肥料登记机构颁发的有效登记证,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执行标准,重金属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12)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所投商品有机肥原材料只限于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并经过充分发酵腐熟,严禁使用河(沟、塘)污泥、自来水厂沉淀泥、工业废弃垃圾和褐煤等做有机肥原料,确保长期使用无残留,无毒、无副作用。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项 目 |
相关指标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45 |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5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30 |
酸碱度(pH值) |
5.5-8.5 |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
≤15 |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
≤2 |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
≤50 |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
≤3 |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
≤150 |
类大肠菌群数,个/g |
≤100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更正日期:2020年8月11日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龙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米先生
电 话:15367208286
地 址:湖南省龙山县209国道西100米
2、代理机构: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区麓谷产业基地麓谷大道627号新长海麓谷中心A1栋1102室(长沙)、
吉首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1层1105(湘西)
联系人:刘伊 陈进良
电 话:13677313451 13341312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伊 陈进良
电 话:13677313451 13341312030
注:本项目原磋商文件中有与以上更正事项和更正内容不符的,以上更正事项和更正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