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四次)[变更公告]
泸溪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四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泸财采计【2020】第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45页 ”:
运输配送能力(8分) |
投标人拥有厢式运输车2台计4分、冷链专用车2台计4分,投标人按要求每拥有一台的计2分,最多计满8分为止。每辆车需提供企业行驶证复印件且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车辆正面、侧面、后面彩色照片3张(正面照片须有车牌号,车牌号应与行驶证车牌号相符),提供原件备查。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的计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该车辆不计分,证明材料有效截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
现更正为:
运输配送能力(8分) |
投标人拥有厢式运输车2台计4分、冷链专用车2台计4分,投标人按要求每拥有一台的计2分,最多计满8分为止。每辆车需提供企业行驶证复印件且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车辆正面、侧面、后面彩色照片3张(正面照片须有车牌号,车牌号应与行驶证车牌号相符),提供原件备查。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的计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该车辆不计分,证明材料有效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前。 |
2.“原采购文件第47页 ”:
种植经验 (15分) |
投标人现有蔬菜基地500亩以上的计15分, 投标人现有蔬菜基地300亩以上的计10分, 投标人现有蔬菜基地100亩以上的计5分。 (投标人提供自有基地相关证明材料) |
现更正为:
种植经验 (15分) |
投标人有蔬菜基地的计15分。 (投标人提供与合作社或其他单位的合作协议书或租赁合同;自有基地提供土地使用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 2020年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湖南省泸溪县武溪镇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13907435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华承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2栋209
联系人:秦宗华 闵继承
电 话:17774340520 0731-8552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宗华
电 话:0731-85527027
附件:变更公告第四次附件.jpg 附件:变更公告附件第4次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