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林业局沱江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专业扑火队能力建设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凤凰县林业局沱江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专业扑火队
能力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
(一)项目名称:凤凰县林业局沱江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专业扑火队能力建设
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扑火设备,具体详细参数及内容见本项目第八章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凤财采计[2019]1050
委托代理编号:HNJY-2019-HW(FH)-007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7月15日
三、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中第二条招标文件中10.偏离内容;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第三条评分标准内容;3、原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需求中第四条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内容。
四、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中第二条招标文件中10.偏离内容:
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10.3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前附。
10.4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现改为:
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偏离按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处理,其中技术参数包含标“★”符号的技术参数)
10.3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前附。(本项目不设最高偏离项数,技术参数的偏离按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处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第三条评分标准内容: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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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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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调整(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时,此项报价调整仅限于中小微企业产品,不是中小微企业产品,此条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2、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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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分值30分) |
30分 |
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该项得分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100;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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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投标货物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非清单和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即0.30)×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投标总价格 注:1、投标的设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总分值4%的加分; 2、所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时只对该产品价格加分,并合计到报价部分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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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54分) |
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
35分 |
1、技术、服务要求完全满足要求的得30分,★号项产品每有一条负偏离项扣5分,非★号项产品每有一条负偏离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技术、服务要求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技术要求每项加1分,最多加5分。 |
样品 |
12分 |
样品提供齐全产品,根据样品技术指标、材料、质量外观及配置的合理性进行评分:样品技术指标、材料、质量外观及配置完全满足得1个得3分,样品技术指标、材料、质量外观及配置基本满足得1个得2分,样品技术指标、材料、质量外观及配置一般满足得1个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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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施方案 |
7分 |
1、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服务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合理并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安排科学、合理,并能最大限度节约时间的得7分,基本能满足项目需要,工作进度安排较为合理,不存在工作滞后的得5分,技术方案欠缺,工作进度计划不合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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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16分)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5分 |
投标供应商具有IS09001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各得1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国林学会森林防火专业委员会会员证书的得3分。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现场查验,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履约能力 |
3分 |
投标人提供近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参与政府物资采购同类产品证明,每证明一次得1分,最多得3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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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2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加1分,最高加2分。没有售后服务系统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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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2分 |
投标产品中若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得1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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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
4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编制格式清晰、条理清楚、页码、目录、书面整洁无涂改、方案内容等齐全的得4分,有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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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0分 |
现改为: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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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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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调整(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时,此项报价调整仅限于中小微企业产品,不是中小微企业产品,此条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2、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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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分值30分) |
30分 |
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该项得分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100;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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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投标货物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非清单和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即0.30)×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投标总价格 注:1、投标的设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总分值4%的加分; 2、所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时只对该产品价格加分,并合计到报价部分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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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61分) |
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
50分 |
1.技术、服务要求完全满足要求的得40分,★号项产品每有一条负偏离项扣3分,非★号项产品每有一条负偏离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技术、服务要求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技术要求每项加1分,最多加10分。 |
样品 |
6分 |
1、样品提供齐全产品,根据样品技术指标、材料、质量外观及配置的合理性进行评分:样品技术指标、材料、质量外观及配置完全满足得1个得1.5分。 2、样品技术指标、材料、质量外观及配置基本满足得1个得1分。 3、样品技术指标、材料、质量外观及配置一般满足得1个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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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施方案 |
5分 |
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服务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合理并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安排科学、合理,并能最大限度节约时间的得5分,基本能满足项目需要,工作进度安排较为合理,不存在工作滞后的得3分,技术方案欠缺,工作进度计划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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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9分)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2分 |
1、投标供应商具有IS09001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各得0.5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国林学会森林防火专业委员会会员证书的得1分。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现场查验,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履约能力 |
2分 |
投标人提供近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参与政府物资采购同类产品证明,每证明一次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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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2分 |
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并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的计2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一般的计1分。没有售后服务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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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分 |
投标产品中若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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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编制格式清晰、条理清楚、页码、目录、书面整洁无涂改、方案内容等齐全的得2分,有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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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0分 |
(三)原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需求第四点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内容
现改为:(详见附件)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与上内容不符的按以上具体更正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六、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看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下载或查阅与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资料及更正公告等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
特此公告。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凤凰县林业局
联 系 人:田茂忠
电 话:0743-3226467
地 址: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二级路旁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君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新马路财政局后
联 系 人:田涛
电 话:0743-3505178
附件:CCI20190718.jpg 附件:CCI20190718_0001.jpg 附件:CCI20190718_0002.jpg 附件:CCI20190718_0003.jpg 附件:CCI20190718_0004.jpg 附件:凤凰县林业局沱江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专业扑火队能力建设采购项目——参数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