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2019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非贫困村)PE管材采购[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山县2019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非贫困村)PE管材采购
二、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LZB-2019-06
采购计划编号: 龙财采计[2019]0021
三、首次公告日期为2019年4月25日
四、更正内容:
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现对招标文件第18、19页加分项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更正:
原内容:
加 分 项 |
加分项:投标设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非清单和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的价格 ——————————— ×技术权值(即0.28)×100×本项目加投标总价格分 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注:1、投标的设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的给予技术部分总分值4%的加分; 2、所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时只对该产品价格加分,并合计到技术部分最终得分。 |
1.以上加分项目需提供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网上公示网址截图,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加 分 项 |
加分项:投标设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非清单和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即0.30)×100 所投总价 ×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1、投标的设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总分值4%的加分; 2、所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时只对该产品价格加分,并合计到报价部分最终得分。 |
1. 以上加分项目需提供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网上公示网址截图,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现更改为: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财库〔2019〕19号)文件,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财库〔2019〕18号)文件,财库〔2019〕18号文件,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加 分 项 |
加分项:投标设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非清单和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的价格 ——————————— ×技术权值(即0.28)×100×本项目加投标总价格分 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注:1、投标的设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的给予技术部分总分值4%的加分; 2、所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时只对该产品价格加分,并合计到技术部分最终得分。 |
1.以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依据,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加 分 项 |
加分项:投标设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非清单和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
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即0.30)×100 所投总价 ×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1、投标的设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总分值4%的加分; 2、所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时只对该产品价格加分,并合计到报价部分最终得分。 |
1. 以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依据,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一章第38.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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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否 ☑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 (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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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否 ☑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 (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人:龙山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湘鄂路
联系人:符先生
电 话:18374342186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山县岳麓大道中段101号
联系人:汪女士 洪先生
电 话:17774337668 0743-6615218
附件:更正公告1..jpg 附件:更正通知2..jpg 附件:更正通知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