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LED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保靖县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LED太阳能
路灯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原委托代理编号:JHRZHN-2019-005
二、原公告采购项目的名称:保靖县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LED太阳能
路灯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月2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19年2月20日9:00
四、更正内容:
(1)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修改为:
一、采购项目名称 :保靖县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LED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070590.64元,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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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太阳能路灯 |
404 |
套 |
太阳能 板及组 件 |
太阳能板功率≥150W、120W,采用高效单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片效率达 17%以上,采用高强度,高透光率的低铁、绒面钢化玻璃,增加阳光辐射量,透光率91%以上,由抗老化的 EVA 树脂,耐候性优良的 TPT 复合膜层压而成,衰减率:25 年<20%,阳极氧化铝边框,机械强度高,输出采用密封防水,高可靠性多功能接线盒,接线盒内应安装两只以上防止热斑效应的旁路二极管,连接端使用简单易操作。 |
太阳能板功率≥120W;LED 光源灯具:30w;太阳能锂电池:≥100AH需242套; 太阳能板功率≥150W;LED 光源灯具:45w;太阳能锂电池:≥120AH需162套; |
灯杆 |
灯杆:灯杆采用优质 Q235 钢材,壁厚≥2.75mm,一次成型加工,灯杆高度7 米,灯杆上口径≥60mm,下口径≥145mm;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超声波控伤检验达焊接标准 GB11345《钢寒风手工超声波探伤法和探伤结果分析》II 级标准要求;钢杆防腐处理采用热镀锌,镀锌层表面光滑美观,光泽一致,无皱皮、流坠及锌瘤、起皮、斑点、阴阳面等缺陷存在,锌层附着力符合 GB2694-88 标准,灯杆的抗风能力按 36.9 米/秒设计;灯杆表面喷塑层厚度≥100um,附着力达到 GB9286-880 级,表面光滑,硬度≥2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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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 |
LED 光源灯具:45w、30W,灯具灯体用铝锭高压压铸一次成型,结构轻巧耐腐蚀,表面打磨光滑后在喷塑,灯具外壳防腐蚀性能 II 级,防尘防水等级 IP66,防触电等级 I 级,透光罩采用高强度钢化玻璃,耐高温 200°以上,透光率高,耐冲击,40WLED,单颗芯片≥1W,二次配光透镜,灯具发光效率≥110m/W,光衰<5%,平均使用寿命≥50000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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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 |
太阳能锂电池:≥120AH、100AH,使用寿命≥3年,锂电池采用悬挂于太阳能组件下方,保证锂电池防水,防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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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器 |
控制器:12V/10A,控制器光控、定时相结合并可设置光控开灯、时控关灯,脉宽调制充电,具有过充、过放、过载、短路、防反接保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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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
灯座基础:预埋件螺栓直径 18m,预埋件螺栓长度 600mm,基础尺村:60*60*70cm。C25 混凝土浇筑。 |
三、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保管与施工安装等。
1.2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供应商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
2.2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测试验收
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质量保证
供应商更换的产品,应与原单项工程中一致或优于原使用产品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售后服务
5.1服务时限要求:供应商应为该项目备用适量的成交产品作为维修替换产品,在气候条件满足维修作业的前提下,应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响应,并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修复故障。
5.2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3建立巡灯制度,及时记录和检查整修,保证亮灯率97%以上,故障修复及时率100%。
5.4每逢法定节假日和上级安排的突击性任务、迎检活动,必须配合管理部门作好相应的工作。
5.5质保期:3年以上(含3年)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 结算方法
1.付款人: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根据项目要求提交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价款支付70%,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25%,预留5%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3.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湘西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4.如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靖县迁陵镇魏竹南路3号(审计局三楼)
电话:13789332758
联系人:向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小区5栋1405-1409号房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773068664/ 0731-842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