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民政局2019年度救灾棉衣棉被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永顺县民政局2019年度救灾棉衣棉被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永顺财采计[2018]-098
委托代理编号:ZPGZ−2018−007
一、原采购公告项目名称:永顺县民政局2019年度救灾棉衣棉被采购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7日
三、更正事项:招标文件中评审标准、采购清单、交货时间、质量保证期、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间及其它相关条款变更。
四、更正内容:
1、投标文件递交
原更正公告第5条第(1)、(2)、(3)点为:(1)投标递交时间:2019年1月18日8时30 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集中递交。(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3)递交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六开标室)。
现更正为:
(1)投标递交时间:2019年1月23日9时30 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3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五开标室)。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原更正公告第6条第(1)、(2)点为:(1)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六开标室)。
现变更为: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五开标室)。
3、投标保证金
原更正公告“四、更正内容”第3点“投标保证金”为:
2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在2019年1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必须以转帐、电汇方式向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纳采购项目保证金。
现更正为:
2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在2019年1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必须以转帐、电汇方式向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纳采购项目保证金。
第一章第21.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为:30000元整 (人民币)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在2019年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必须以转帐、电汇方式向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采购项目保证金。 |
现更正为:
第一章第21.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为:30000元整 (人民币)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在2019年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必须以转帐、电汇方式向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采购项目保证金。 |
4、评审标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评审标准”为:
样品 评分 |
9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及省级质检报告进行综合比较,没有提供样品或省级质检报告的均不计分: 比较棉胎的厚度重量、蓬松度、气味,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一般计1分; 颜色、杂质、四边切边平直圆顺等制作工艺优秀的计4分,良计2分,一般计1分。 |
8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及省级质检报告进行综合比较,没有提供样品或省级质检报告的均不计分: 比较被套的厚度、重量、外观、手感、颜色、密度、规格等制作工艺优秀的计8分,良计5分,一般计2分。 |
|
8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及省级质检报告进行综合比较,没有提供样品或省级质检报告的均不计分: 比较棉衣的厚度、重量、外观、手感、密度、绗缝工艺等制作工艺优秀的计8分,良计5分,一般计2分。 |
现更正为:
样品 评分 |
9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及2018年省级质检报告进行综合比较,没有提供样品或省级质检报告的均不计分: 比较棉胎的厚度重量、蓬松度、气味,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一般计1分; 颜色、杂质、四边切边平直圆顺等制作工艺优秀的计4分,良计2分,一般计1分。 |
8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及2018年省级质检报告进行综合比较,没有提供样品或省级质检报告的均不计分: 比较被套的厚度、重量、外观、手感、颜色、密度、规格等制作工艺优秀的计8分,良计5分,一般计2分。 |
|
8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及2018年省级质检报告进行综合比较,没有提供样品或省级质检报告的均不计分: 比较棉衣的厚度、重量、外观、手感、密度、绗缝工艺等制作工艺优秀的计8分,良计5分,一般计2分。 |
5、采购清单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采购清单”为:
2 |
被套 |
2.05m×1.55m |
1.原材料、制作及打包工艺参数等必须符合国家级或湖南省地方棉被生产相关规定,成分为 100%纯棉; 2.尺寸2.05m×1.55m,允许误差±2%,与棉被尺寸应完美配套; 3.PH值4.0—8.5; 4.甲醛含量≤75(mg/kg); 5.交货时采取随机密封抽检方式进行,抽检率不低于1‰; 6.供货商交货时必须提供国家认可且具备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此批次抽样检测检验报告,并明确此批次供货数量、规格和抽样检测结论,结论必须为“合格”。 |
5000 |
床 |
提供 样品 |
3 |
被套 |
2.05m×1.55m 花色 |
5000 |
现更正为:
2 |
被套 |
2.05m×1.55m 花色 |
1.原材料、制作及打包工艺参数等必须符合国家级或湖南省地方棉被生产相关规定,成分为 100%纯棉; 2.尺寸2.05m×1.55m,允许误差±2%,与棉被尺寸应完美配套; 3.PH值4.0—8.5; 4.甲醛含量≤75(mg/kg); 5.交货时采取随机密封抽检方式进行,抽检率不低于1‰; 6.供货商交货时必须提供国家认可且具备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此批次抽样检测检验报告,并明确此批次供货数量、规格和抽样检测结论,结论必须为“合格”。 |
5000 |
床 |
提供 样品 |
6、交货时间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为:
第三章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
1、双方签定合同后,20天内送货验收完毕。 2、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中标人免费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现更正为:
第三章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
1、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送货验收。 2、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中标人免费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三、交货要求及地点”为:
三、交货要求及地点
1、双方签定合同后,20天内送货验收完毕。
2、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中标人免费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
现更正为:
三、交货要求及地点
1、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送货验收。
2、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中标人免费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
7、质量保证期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六、质量保证期”为:
本项目整体保修期不得少于3年,若投标人的标准质量保修期超过整体保修期,则按投标人的标准质量保修期执行。质保期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现更正为:
本项目整体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若投标人的标准质量保修期超过整体保修期,则按投标人的标准质量保修期执行。质保期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与上内容不符的按以上更正具体内容为准。
六、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看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下载或查阅与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资料及更正公告等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此公告
采购人:永顺县民政局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739033317
地 址:永顺县大西街27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辛先生(18074339693)、向女士(15907430743)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24号(人保财险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