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智慧旅游建设(一期)项目[变更公告]
湘西智慧旅游建设(一期)项目变更公告
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和外事侨务委员会的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湘西智慧旅游建设(一期)项目(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18-200122委托代理编号:HCHN2018-CG438)的招标公告,现将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变更如下:
原开标时间为12月28日上午10::00,开三标室
现更改为12月29日上午10:00,开标三室
1、原招标文件第77页附页5 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部分支撑服务中删除“投标单位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其社保人数必须大于15人,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查验。”等内容。
2原招标文件第77页附页5 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部分投标人综合实力中“投标单位具有国家级大数据机构副理事长以上单位的计4分;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大数据机构副理事长以上单位的计2分;投标单位具有市州大数据机构副理事长以上单位的计1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变更为“投标单位具有国家级大数据机构理事级以上单位的计4分;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大数据机构理事级以上单位的计2分;投标单位具有市州大数据机构理事级以上单位的计1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原招标文件第77页附页5 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部分投标人综合实力中“投标单位具备国家旅游总局“国家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经验的,计4分;投标单位具备省级旅游局“省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经验的,计2分;投标单位具备市州级总局“市州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经验的,计1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变更为“投标单位具备国家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经验的,计4分;投标单位具备省级 “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经验的,计2分;投标单位具备市州级 “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经验的,计1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后
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和外事侨务委员会
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保险街1号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0743-8518686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
联系人: 程林、赵艳
电话:0731-88887748 、18229845682
附件:湘西智慧旅游建设(一期)项目招标文件(定稿12.13).doc 附件:2138847434.jpg 附件:12945286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