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3 月 1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1、采购项目名称: 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永顺财采计-2024-015
3、采购代理编号: HNGZCG-2024-002
4、采购项目预算: 355.75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 þ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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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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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 |
1 项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 否(√) |
是( )否(√)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②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
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
6)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采购;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年 3 月 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3 月 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或者《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者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用户登录”→点击:“会员端”(使用用户 名登录或证书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 1、以上 2 种途径均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但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2、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app.ggzyjy.xxz.gov.cn/TPBidder/memberLogin)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一份。逾期送达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 CA 数字证书并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3、开标地点: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室 一 举行。
注:届时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app.ggzyjy.xx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1、本采购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其它(账号注册与 CA 数字证书办理)。
潜在投标供应商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页面查看→《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政府采购业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办理须知,并按相应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等 如需办理 CA 可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0743-8523032。
3、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注意事项
(1)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2)请务必按磋商文件要求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
(3)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4)开标注意事项:供应商自行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操作遇到任何问题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8523902。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提示: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单个节点容量不超过50M),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永顺县棚场街197号
联 系 人:徐斌
联系方式:158 7430 8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708室
联 系 人:陈二林
联系方式:187 0743 8769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