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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3-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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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顺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内容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现修改为:“其中招标人0人,专家5人”。
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止)。开标地点: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一设立开标会场。
3、商务评分标准变更内容如下:
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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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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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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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受到的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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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充电桩制造商近三年内:
1)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电动汽车充换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每个计3分,最多计9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每个计1分,最多计3分。
3)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计3分。
注: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登记证)扫描件或官网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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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充电桩制造商近三年内:
1)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计3分;
2)获得电动汽车充换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证书的,计3分;
3)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每个计2分,最多计6分。
4)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计3分。
注:1)本项目所述“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日(含截止日)前三年;2)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登记证)扫描件或官网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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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评分标准变更内容如下:
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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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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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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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设备(材料)整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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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体建设(安装)方案的完整性,施工计划,工作流程,施工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在各投标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后,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后酌情打分,优秀的,计10分;良好的,计8分;一般的,计5分;其它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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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体建设(安装)方案的完整性,施工计划,工作流程,施工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在各投标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后,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后酌情打分,优秀的,计20分;良好的,计15分;一般的,计10分;其它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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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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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所投充电桩核心零部件CMU(TMU)监控单元,应为制造商自研产品,且完成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冲击耐压、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等检测试验并结果合格的,计15分。
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充电桩完成充电口渗透测试、云平台渗透测试、硬件联网检查、内部系统隔离检查、后门测试、充电桩防火墙配置测试、通讯安全测试、OTA安全测试、恶意超充测试、锁止装置检查等项目测试的。每完成一项,计1.5分,最多计15分。
注: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须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扫描件(报告获取时间应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且测试机构需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资质,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充电桩直流充电具有主动安全防护功能,包含但不限于输入过压保护、输入欠压保护、电池热失控保护、枪头反接保护、故障录波功能等,根据主动安全防护功能总数N进行评分;N<130项,得0分,130≤N<140项得5分,140≤N<145项得10分,145≤N项得15分;
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充电桩具有风机调控控制功能的,计5分。
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5)投标人所投充电桩主机柜进风口采用互字百叶设计的散热功能、防尘网脏堵报警功能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10分。
注:提供样机照片(标注)及相关专利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6)投标人所投充电桩具有充电机电源模块不在位检测功能的,计5分。
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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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所投充电桩核心零部件CMU(TMU)监控单元,应为制造商自研产品,且完成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冲击耐压、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等检测试验并结果合格的,每完成一项,计5分,最多计30分。
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充电桩完成充电口渗透测试、云平台渗透测试、硬件联网检查、内部系统隔离检查、后门测试、充电桩防火墙配置测试、通讯安全测试、OTA安全测试、恶意超充测试、锁止装置检查等项目测试的。每完成一项,计2分,最多计20分。
注: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须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扫描件(报告获取时间应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且测试机构需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资质,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充电桩具有风机调控控制功能的,计10分。
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4)投标人所投充电桩主机柜具有防尘网脏堵报警功能的,计10分。
注:提供样机照片(标注)及相关专利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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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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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所投充电桩生产企业应提供充电设备科研人员配置清单,研发人员数量在100人以上且拥有20名以上高级工程师的,计15分。
注:提供人员社保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设备调试、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质保期内每日巡检、维修响应时间、质保期外的维护维修、服务形式、服务措施,方案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符合要求,可操作性强的,计 10 分,缺漏项或欠合理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2 分,扣完 10 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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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设备调试、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质保期内每日巡检、维修响应时间、质保期外的维护维修、服务形式、服务措施,方案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符合要求,可操作性强的,计 10 分,缺漏项或欠合理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2 分,扣完 10 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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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若与本次公告有前后冲突或不一致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新后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变更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人:永顺县经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新城社区岔那安置区公租房经投集团办公楼一楼
联 系 人:郑夏烈
电 话:177743752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707室
项目负责人:陈二林
电 话:18707438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