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施工]凤凰县固废垃圾回收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公告澄清]
凤凰县固废垃圾回收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广信招标[2023]第087号
各潜在投标人:
凤凰县固废垃圾回收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于2023年12月4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网上提问,现回复如下。
问题1、评标表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2018、2019、2020、2021、2022 年)连续 5 年获得由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 3 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2018、2019、2020、2021、2022 年)连续 4 年获得由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 1.5 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2018、2019、2020、2021、2022 年)连续 3 年及以下年度获得由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 1 分;无不得分。设置条件脱离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要求删除此条不合理加分项。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守合同重信用评审标准面向全国范围,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设置此项评审标准,以此鼓励企业诚信经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问题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严禁设置招标的条款,要求删除。
回复:同问题1回复。
问题3、招标公告中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存在排他性,为了让招标人可以选择更好的选择投标人,建议修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承担。”且评标办法荣誉奖项中“3、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鲁班奖或者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个计 2 分;获得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奖项计1分。最多计三项,本项最高计 5 分。”应相应改为“3、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鲁班奖或者中国施工企业 管理协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 优质工程奖的每个计 2 分;获得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奖项计1分。最多计三项,本项最高计 5 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湘建设﹝2020﹞206号)及附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评分标准设置原则进行设置。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若与本次公告有冲突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招 标 人:凤凰县华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凤凰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三期综合楼4楼415
联 系 人:柏才能
电 话: 18569096602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办事处朝阳路6号(朝阳大厦)1栋304
联 系 人:张美芝(项目负责人)、周春林
电 话:17707438366、18807438288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
联系方式:0743-2171711
2023年 1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