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湘西州大龙洞水电站淹没抬高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澄清]
湘西州大龙洞水电站淹没抬高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HNFH-2023-177)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湘西州大龙洞水电站淹没抬高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有关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
问题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和10.1评分要求类似业绩中,因近5年内市面上没有类似规模的新建电站项目招投标活动,故质疑该项目是否通过设置特定业绩排斥投标人,不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
答复及依据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目以及《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成果,本次招标的实际工作范围、工作内容与新建电站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相一致;而水电站的改建、扩建项目在定义和实际工作内容层面都与本次招标项目不相符。
(三)若近5年来确实没有新建电站项目,各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商务评审条件都处于同一水平,反而对各潜在投标人更为公平。
综上,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和评分要求类似业绩中不存在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问题二:近五年湖南省未进行相关的新建电站招投标活动,2017年8月3日湖南省水利厅全面叫停自然保护区河道采砂和小水电项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故质疑该项目是否通过设置特定业绩排斥投标人,不符合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答复:招投标活动面向全国,为避免对其他行政区域的潜在投标人造成影响,在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能单独考虑本省的情况。本次招标并未违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与《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人: 湘西自治州大龙洞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 20 号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13974388929
招标监督部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电话:0743-82232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湘西经开区牯牛坪社区长潭(三期)安置区 13 号四楼
联 系 人: 曾丹奇、田野、李渭、汪冶
电 话: 0743-8227887、177694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