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施工]泸溪县武溪镇沅江社区电力公司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告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泸溪县武溪镇沅江社区电力公司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同类问题作统一回复):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与招标公告1.3工期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描述为准。
问题2: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请问投标函附录中是否填写“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即可?
回复: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8%,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8%,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中标金额的8%。
问题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为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设计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以上。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采购部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三、施工要求,1质量要求,1.1 本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请问质量标准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填写?
回复:施工质量标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以上填写。
问题5:专用合同条件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3)质保金支付:扣留工程结算总价的 3%作为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专用合同条件14.6.1质量保证金为3%的工程款,请明确质量保证金金额是多少?
回复:以扣留工程结算总价的 3%作为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为准。
问题6:请问投标阶段是否只需提供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即可?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提供即可?
回复:投标阶段只需提供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要求配备。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答疑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答疑公告为准。
招标人: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朝阳路 125 号
联系人:杨凌云
电话:137390086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普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小江口路华诚新域 33 栋 306 室
联系人:唐竹清(项目负责人),黄杰
联系电话:18074619298,15388909357
监管部门:泸溪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3-4267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