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吉首市峒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公告澄清]
吉首市峒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 (1)采用最高投标限价和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数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分两步计算∶
(1)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第一次平均价,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第一次平均价的 93%(取值区间∶90%~95%),则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进入下一步的评标基准价计算。
招标文件中若与此澄清公告有冲突之处,均以此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敬请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
招标人∶吉首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地 址∶吉首市乾州市政大楼A栋4楼;
联系人∶舒先生
电 话∶188743808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140号恒发大厦4楼
联 系 人∶付锦(项目负责人)、胡林;
电 话∶,18684750739、18674331021。
监督机构;吉首市水利局
电话∶0743-85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