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凤凰磁浮车站装修、亮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澄清]
凤凰磁浮车站装修、亮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答疑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凤凰磁浮车站装修、亮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第一条,关于“规定的纸张”没有提供打印纸张是否为A4和A3纸张即可?
答复:A4和A3纸张即可。
问题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第三条,关于“图纸及表格集中装订在技术标最后一个章节”,是否为文章内容中不得提供表格部分?
答复:是。
问题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第六条,关于“线条可用细、粗实线和虚线”,是否可以采用其他线型(如:波浪线)?
答复:按招标文件。
问题四: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第二条,关于“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技术文件除“封面、扉页、插页、封底、图纸部分(A3复印纸)”外的其它页面均须编页码号,页码号采用“五号仿宋”字体,统一编在该页正中下方”,是否为各章节连续编页码?
答复:页码为各章节连续页码。
问题五:招标文件中未说明报价标书的份数,是否为一正四副?
答复:商务标书和报价标书均为正本一份,副本各四份。
问题六:招标文件第31页商务详细评审表中“备注:1.任职资格的评价因素主要为执业资格、职称、学历等”,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需提供以上人员的学历证书。
答复:学历证书可不提供。
问题七:招标文件P17第22.1条资格审查资料不做密封要求和P18第2、资格后审资料须分别单独密封前后矛盾,请明确?
答复:资格审查资料不做密封要求
问题八:招标文件P32主要人员具有装饰装修或幕墙施工业绩,但有部分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上无法体现主要人员,请问这种情况需要怎么体现?
答复: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能体现主要人员的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不能体现的以业主方盖章的证明为准(格式自拟)。
本招标答疑及补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招标答疑及补充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答疑及补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知晓,如因投标单位调整相关数据而发生废标情况,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凤凰磁浮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