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施工]湘西中部交通枢纽项目二期(新城东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澄清]
湘西中部交通枢纽项目二期(新城东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答疑回复(第三次)
问题:针对本项目答疑回复提出如下问题: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如下: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日历天内(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得分类似项目业绩如下: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日历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市政工程)业绩。 根据《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 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本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是联合体也可以不是联合体,但对工程总承包单位业绩的要求为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资格业绩及加分类似项目业绩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都要求是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由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8日17:00时。如果根据本项目答疑文件的说法,相关业绩不能为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业绩,则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符合建市规〔2019〕12号文件并以联合体业绩作为类似项目业绩的单位将没有投标资格。根据以上表述,我司认为本项目答疑中相关业绩不能为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业绩的说法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答:本项目资格业绩和类似业绩可以是投标单位单独承揽业绩也可以是联合体承揽的业绩。
招 标 人: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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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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