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公告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截止。现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第3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请问是需要同时具备“专业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还是4个条件仅需具备其中任一个即可?且此处未对相应资格等级做要求,请明确。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只要具备其中一项执业资格即可;资格等级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相同。
问题2、P231页,施工方案(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部分,要求“(1)施工方案一式七份统一采用白色封面、封底、扉页,内层密封袋采用黄色牛皮纸,所有纸张由投标人自行准备”,请问封面、封底、扉页、内层密封等暗标所需相关是由投标人自行准备?还是到何处统一购买?
答:已于2021年4月26日发布补充公告,应统一购买,请投标人自行查阅。
问题3、请问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计分是以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为准?还是以授信余额为准?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成员需不需要提供?
答: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计分是以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要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成员不需要提供。
问题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款,第(6)条,要求“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款,第(3条)要求“(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招标文件P198页,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附注说明第2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填写并签署,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此三处要求不一致,前后矛盾,请明确授权委托书格式。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款第(6)项内容。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签署即可。
问题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款,第(2)条对投标报价方式做了要求,建安工程费采用下浮率方式,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方式。 是否仅对建安工程费计算报价得分?按前附表要求报价建安工程费部分为下浮率,设计费部分为固定总价,请问投标报价评审计分如何计算?
答: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是以投标总报价计算报价得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投标报价表”的要求填报。
问题6、招标文件未对相关原件做具体要求,请问开标和投标文件评审加分对提交原件有无要求?
答: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款要求的原件外,本项目开标和投标文件评审加分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
问题7、投标须知及评审加分对总承包项目业绩无要求,格式中有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可不填或写无?
答:投标人自行填报。
问题8、本项目招标时间紧,设计工作量大,而网上下载的初步设计文件为PDF版本,难以优质及时的完成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如原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参与投标,优势明显,显失公平,为便于所有投标单位的设计工作,请提供初步设计文件的CAD版本。
答:本项目已提供了完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仅有PDF版本,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第5条积分规则(1)中要求“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以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公布的表彰决定文件为准”。此条仅对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公布的表彰决定认定加分,有以特定区域的奖项加分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应当对同级别省外奖项同等加分。
答:与我省签署了招标投标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区市发布的相关获奖可以用于我省招投标,对同级别省外奖项可以同等加分。
问题10、本项目的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中的银行的授信额度证明,是否可以同时提供多家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资料及多家银行的授信额度可以累加总额计分。
答:不可以,只对一家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资料进行加分。
问题11、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仅限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配备要求,请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可以采用承诺制,待中标后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配备?
答:施工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该承诺内容已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及报价部分格式”第十一条“承诺书”中),设计专业负责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进行填报。
问题12、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是采用1.0版本还是2.0版本?
答: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采用V1.0版本。
问题13、施工图技术文件和施工方案装订完是否需要裁边?
答:不需要。
问题14、投标人资格要求:3.4人员要求:①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是否同时要具备以上资格要求?
答: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即可,详见问题1答复。
问题15、投标文件副本是否可以用盖好章、签完字的正本复印?
答:可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规定。
问题16、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单位证件复印件是否必须盖联合体成员单位章?
答: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联合体单位证件复印件不需要盖联合体成员单位章,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问题17、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地勘报告?
答:补充提供初勘报告,请投标人在后台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自行下载。
问题18、请问临时用水接驳点位置及管径?
答:临时用水接驳点接入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具体位置及管径待签订合同时明确。
问题19、请问临时用电接驳点位置及容量?
答:临时用电接驳点接入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具体位置及容量待签订合同时明确。
问题20、根据补充通知001“施工方案一式七份,统一采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专业用封面、封底、扉页、内层密封袋”是否是指内外密封均采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牛皮纸密封,密封具体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承包人须知前附表第4.1.1项和4.1.2项规定。
答:内层密封袋采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牛皮纸密封,外层密封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项和第4.1.2项规定。
问题21、由于现场可利用场地较狭小,请问贵司是否另行提供办公、生活临时用地?
答: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解决。
问题22、请问招标文件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财务状况,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准,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准即可?
答:是的。
问题23、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到要求开标是带证件原件,是否为开标现场时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答:开标时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外,不需要提供其余相关证件原件。
问题24、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文件格式落款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部分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
答:是的,详见问题4答复。
问题25、因招标文件P59页中信用评价,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因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暂时未发布设计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无法查询,是否统一计分100分?
答: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统一按100分计。
问题26、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因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评价版本有两种,V1.0版本和V2.0版本,请问是以哪个版本的查询结果为准?
答:施工单位信用评价以V1.0版本的查询结果为准,详见问题12答复。
问题27、招标文件P196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说明,是否可以填写: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
答:统一填写为: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
问题28、招标文件中的质量标准,招标公告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稍有不一致地方,请问是否统一按招标公告的为准?
答:统一按招标公告为准。
问题29、招标文件格式p225十二、投标信息表中,投标报价(万元),投标总价: 元,其中:(设计费: 元,建安工程费: 元),请问是按万元填写还是元填写?
答:统一将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及报价部分》中第十二投标信息表中“投标报价(万元)”修改为“投标报价(元)”。
问题30、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施工方案部分格式,施工方案(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二、暗标制作要求,1、装订要求,(4)施工方案装订成一册,纸张页数应尽量控制在300页以内(含图纸)。本要求是否指,施工方案部分必须控制在300页以内(含图纸)
答:应尽量控制在300页以内(含图纸),本要求非否决性条款。
问题31、招标资料中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为PDF版本,是否可提供CAD版初步设计图纸?
答:已提供PDF版初步设计图纸,详见问题8答复。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原“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履约担保要求: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且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前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现修改为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保函要求: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具体详见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相关规定。”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4.2款原 “履约担保”中“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形式:现金转账(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前提供);”现修改为“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形式:履约保函(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前提供);”
3、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7、投标文件的递交”中7.1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时00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时00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款投标截止时间原“2021年5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1年5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原“在2021年5月24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现修改为“在2021年5月25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本次澄清公告中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