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吉首市新城花园承吉阁承祥阁承旺阁电梯安装工程[公告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吉首分公司受吉首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吉首市新城花园承吉阁承祥阁承旺阁电梯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于2020年9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本项目答疑回复如下:
1、质保期的问题: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P1质保期要求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但P42页中“十五、维修服务:卖方负责售后免费保养1年”,能否统一定为1年?
回复:售后服务改为一年;
2、工程量清单问题:工程量清单中10台电梯的层站数与基本参数表相矛盾,请分别确认10台电梯的层站。
回复:层站数分别为:17F+1(层)4台、18F+2(层)2台、24F+2(层)4台;
3、小机房和无机房问题:因未看到图纸,请确定是小机房电梯还是无机房电梯。
回复:有小机房;
4、井道尺寸问题:工程量清单中基本参数表中的井道内净尺寸是不是有问题,这个是电梯轿厢尺寸吧?
回复:以图纸为准;
5、支付程序:本合同款由甲方按支付程序办理,支付给乙方。乙方申请付款时,应编制付款报告,并开具付款人的增值税税务专用发票,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进度完成情况或交货证明,经代建单位审核签认后,报甲方吉首大学办理支付手续。这个与招标人不同,要如何理解?
回复:招标人为吉首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付款方式的问题:招标文件P32-33页“八、付款方式”“2、支付方式:(1)中标签订合同后,在安装进场前7天付款50%;(2)电梯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50%(扣除质保金);(3)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4个工作日内质保金按规定付清余款。付款方式能否偏离,是否可改为:(1)中标签订合同后,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定金;(2)电梯发货前30天付至合同总额的80%;(3)电梯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3)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4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回复: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P32-33页付款方式执行;
7、交货地点的问题:招标文件P20交货方式、地点:吉首大学大田湾校区工地现场。
回复:交货方式与地点:吉首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市新城花园项目部
8、招标文件P6-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和评审计分证明资料”,因P6页中有些资料要求是彩色复印件,但P7页中又要求提供原件,请明确那些资料审查资料需要原件?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有明确规定,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10月20日 10:00时
10、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10月20日 10:00时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回复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内容有冲突,均以此公告为准。
招标人:吉首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吉首分公司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