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永顺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改工程[公告澄清]
关于永顺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改工程项目的质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永顺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改工程项目的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1: |
投标人须知第10页 10.13.6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中“(9)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此项业绩要求是至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 要求,必须提供原件)”,而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的资格要求中只要求了一项投标人的业绩,那么请问这个第(9)点是否是必须提供,还是说有就提供,没有可以不提供? |
答复1: |
投标人须知第10页 10.13.6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中“(9)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此项业绩要求是至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 要求,必须提供原件)”修改为“(9)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此项业绩要求是指企业资格业绩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第10项为加分业绩,不提供原件不予计分,不做资格要求。 |
问题2: |
财评评审报告中社会保险费湘建价2017年134号文,是否调整最新2019年61号文,请明确? |
答复2: |
社会保险费按2019年61号文计取。 |
问题3: |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表格需提供重点评审材料和重点评审综合单价清单表格,但控制价中未提供这个两个表格内容,请问是否对这两项不作评审要求? |
答复3: |
以招标文件提供的重点评审材料和重点评审综合单价清单表格为准。本项目须对这两项内容进行重点评审。 |
问题4: |
招标文件第7页10.1.1条类似工程业绩: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1)考核期限:1080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 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 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 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 据未标明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 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项目管理 机构评审时,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计分。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信息没有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然而对类似工程业绩真实性无法考证。 |
回复4: |
因部分环保工程项目并不要求必须在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进行录入及备案,因此本项目不要求必须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届时,中标候选人业绩均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表中进行公示,欢迎大家监督。 |
本招标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招标答疑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永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团结街62号
联系人:李成文
电话:189 7436 79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区新长海麓谷中心A1栋1102号/吉首市乾州街道榕域国际酒店1105室;
联系人:陈进良、王漫思
电话: 0731-899 201 16、152 0743 8962
监管部门:永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43-522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