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浦市古镇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龙舟文化广场观景平台及景区亮化项目[公告澄清]
关于浦市古镇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龙舟文化广场观景平台及景区亮化项目的答疑回复
1、请问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中“■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形式: (1)□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 2.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0元(¥_捌万元)。 3.提交方式: (2)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并将承诺或者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1、形式:勾选的是保函,而2担保金额提到现金和保函,请问是否只能开保函?
答:是的。
2、问题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4082902.8元(注: (最低投标限价不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请问是不是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就废标?
答:具体请看变更公告。
招 标 人:泸溪浦市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泸溪县建工建材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857313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