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龙山县土城坝保障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公告澄清]
龙山县土城坝保障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澄清答疑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龙山县土城坝保障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有关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一:经过仔细阅读龙山县土城坝保障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后,我公司申 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根据 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综合评估法(I)中详细评审内容为“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对所有合格的投标人都进行详细评审;而龙山县土城坝保障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4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投标人数量的确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超过15家时,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理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按照信用评价与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两项得分之和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从中选择15名投标人。该条标准的设定明显违背了湘建监督[2018]116 号文件规定。请澄清,并予以调整,严格按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答一:已按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进行调整,详见本项目发布的变更公告。
招标人:龙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