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花垣县花垣镇凉水井学校食堂兼风雨操场工程(重新招标)[公告澄清]
花垣县花垣镇凉水井学校食堂兼风雨操场工程(重新招标)
施工招标答疑及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1.招标文件第11页拟任项目经理优良信息中第1点,质量标准化优良工地、安全标准化优良工地标注了本项目适用,但是在第29页拟任项目经理信息中,质量管理奖项、质量管理标准化工地、安全标准化工地三项显示不适用,请问以哪一点为准?
答: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对拟任项目经理所有获奖均不加分,以质量管理奖项、质量管理标准化工地、安全标准化工地三项不适用为准。
2.根据116号文件,2000万以下的项目适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请问本项目为什么采用“综评1”的评标办法,适用的那条法律法规?
答: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规定,“市州、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下调(一)、(二)款所列工程规模标准”。本项目评标办法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重点评审清单及材料表的格式是否必须与控制价提供的一致?还是以软件导出格式为准?
答:重点评审单价(重点评审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含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和材料、设备单价)表格格式投标人自拟,但内容不得少于本项目发布的重点评审单价表格内容。
4.重点评审材料表里面“HRB400 直径25mm”的含税价“12.95元/kg”有问题,按除税价计算出入太大,且对应的重点评审清单“现浇构件钢筋 HRB400 直径25mm ”对应的单价“6090.53元/t”严重不符。
答:重点评审材料表“HRB400直径25mm”的含税价“12.95元/kg”调整为“4.45元/kg”。
二、澄清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花垣县花垣镇凉水井学校食堂兼风雨操场--土建工程”中“E.1 单位工程工程量与造价表(160号YZ)” 序号“42” 项目编码“010501003001”项目名称“塔吊基础5*0*5.0*1.35米”调整为“塔吊基础 5.0*5.0*1.35米”
2.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制作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必须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内层密封袋密封(即档案盒为内层密封袋),各潜在投标人不得在内层密封袋作任何标志。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原招标文件与此答疑澄清内容有冲突,均以此答疑澄清为准。
招 标 人:花垣县精准扶贫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